中心制度
当前位置:首 页 | 制度法规 |  中心制度

湖南科技学院网站群管理办法(学校发文)


湖南科技学院网站群管理办法
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网站群系统管理,充分发挥网站群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党建、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校属各单位均可申请在湖南科技学院网站群系统(以下简称“网站群系统”)内建设本单位网站,属学校网站的二级网站。

第三条 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网站的第一安全责任人,承担领导责任。网站管理员是本单位网站的具体安全责任人,承担具体安全责任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,严把信息内容安全关,保证信息内容遵守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。

第四条 未入学校网站群的二级网站必须迁移,二级网站迁移至网站群系统的要求如下:

(一)制定严格的信息内容审核制度

(二)填写《湖南科技学院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登记表》

(三)新网站必须按照泽元ZCMS系统的技术规范要求建设

(四)网站迁移的内容包含将老网站数据迁移至新网站

(五)网站迁移后的培训以及网站使用的技术问题由网站制作方负责

第五条 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(信息化办)负责整个网站群系统和系统所在服务器、域名及分发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工作,并保障系统内各二级网站的正常运行。

第六条 校属各单位应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网站后台的账号和密码,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发布监管工作。如因用户密码过于简单或泄露,造成网站甚至整个站群系统遭受攻击,或因没有按信息发布流程实施信息发布,造成信息泄露或泄密等重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,将严格追究其责任。

如二级网站管理员发生变更,需报信息与网络中心(信息化办)备案,并及时更换用户管理密码。

第七条 校属各单位有义务对本单位维护的二级网站作周期性异机备份,以防信息丢失。信息与网络中心(信息化办)定期对各网站作周期性备份。

第八条 本办法由信息与网络中心(信息化办)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